问:我公司与国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建筑业应税劳务合同,工程地点在我国境外,结算与支付均在国内。我公司认为工程地点在境外,无需缴纳营业税。请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三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免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