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学校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9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的学校属于不动产,无偿赠送的学校建筑物应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