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单位外聘老师培训员工,按应税劳务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外聘老师提供发票,若没有发票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外聘老师发生的劳务费用支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发票)方可在税前扣除,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山东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