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经营的内容是缴纳营业税的项目。不久前,我公司销售一批白酒,但缴纳了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国税局检查认为我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请问如果缴纳增值税,所缴的营业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出现缴错税种现象是否征收滞纳金?如果我公司向地税申请退还营业税,能否退还同期利息?
答:你公司销售白酒应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是不正确的。你单位缴纳营业税的失误是自己造成的,不属于税务机关的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你单位应缴未缴增值税的行为,主管国税局有权按上述规定追征,并加收滞纳金。
对于你单位缴纳的营业税问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