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其境内、外所有的子公司是否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如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因经营不善,2011年11月已被法院宣告破产,是否需纳入A公司的合并范围?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条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应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对于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由于母公司不能对其实施控制,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B公司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的财产由管理人接管,A公司对B公司没有控制权,不需将B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