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企业占用土地40000余亩,用于种植树木,没有缴纳耕地占用税,是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用于种植树木的生产经营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