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属大型集团公司的下属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在今年3月份组织了全集团公司的运功会,运动会要求参会人员统一着装。我公司为积极备战集团公司运动会,成立了相应的球队,购买了球类、球具,运动员服装、球鞋以及运动员的其他装备。另外,还支付了参赛运动员的集训费用,到集团公司参加运动会的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处理上述费用时,部分财务人员认为属于职工福利,要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另外的财务人员认为不属于职工福利,属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正常费用,不需要通过职工福利费核算,可以正常列支。
请问哪种理解正确?
答:《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工会经费开支范围规定: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交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职工教育方面包括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费用及局优秀队员、先进工作者的奖励。文体活动方面包括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体活动、节日联欢等所需的费用;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宣传活动费方面包括职工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等。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3、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如慰问困难职工等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贵单位用于开展职工体育活动为运动会发生的所有支出,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