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我单位财务系统设置需求,需要了解全国客户税号的位数,正常情况是15~18位,如果是20位的是什么类型的企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第二条规定,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码: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
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以承包承租人的名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以承包承租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加2位顺序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以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一季度增值税重要数据情况的通报》(吉国税函[2006]55号)规定,一是国税部门数据采集软件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要求与个体货物运输户的纳税识别号长度不一致。采集软件只能录入15或18位,而个体货物运输户纳税人识别号为17位或20位,……。
依据上述规定,个体货物运输户纳税人识别号为17位或2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