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大型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每月成品油销售额为4亿元,我公司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44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
……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缴纳印花税。
(山东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