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补缴的耕地占用税,在会计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耕地占用税属于应资本化计入外购土地成本的税费类支出,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1、补缴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补提以前年度摊销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摊销
2、确认纳税影响: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结转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