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补缴的耕地占用税,在会计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耕地占用税属于应资本化计入外购土地成本的税费类支出,应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1、补缴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同时,补提以前年度摊销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摊销
2、确认纳税影响: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结转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