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因此,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不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