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食堂污水环保处理设备提前报废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公司根据环保减排要求,添置食堂生活污水处理固定设备一台,现要提前报废,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依据是什么?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9条第(二)项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食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间计提的折旧计入职工福利费,设备报废按照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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