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建筑工程一切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经过查询,建筑工程一切险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一种。一般由承担施工期间意外损失风险的一方(即工程承包人)投保,是集财产损失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财产保险。纳税人实际交纳的该险种的保险费,准予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