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纳税申报表发票存根联等资料应该保存多长时间?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5年,其它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