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企业在自查时发现以前年度中有一笔合同未申报缴纳印花税,现在申报是否产生滞纳金?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法规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规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年度未申报缴纳的印花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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