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保险代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保险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
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纳税人签订的代理合同,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