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信用证押汇业务处理时的会计分录如何做,需不需通过短期借款科目?
答:信用证押汇分为信用证卖方押汇、信用证买方押汇;通常都是短期资金融通。
信用证卖方押汇,是指卖方发货后,银行凭卖方交来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单证相符押汇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货款收回,如开证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银行对卖方有追索权。流程为:银行将押汇款支付给卖方账户,开证行到期向银行支付付款当还押汇款项。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银行收到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流程为:银行代买方对外垫付押汇款项,并将单据交付买方;。买方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1、信用证卖方押汇:
收到信用证
借:其他应收款——信用证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向银行押汇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押汇)
贷:其他应收款——信用证
若开证行到期不履行付款责任,银行对卖方追索
借:应收账款——XX客户
贷:短期借款。
2、信用证买方押汇
交纳保证金办理信用证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贷:银行存款
以信用证支付货款
借: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应付款——信用证
向银行办理信用证买方押汇
借:其他应付款——信用证
贷:短期借款
向银行归还押汇款项
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押汇)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