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的前身在2012年日常采购业务中采购人员虚报高价以收取好处费,后被公司发现并起诉。2012年9月份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根据评估报告重新建账。现在法院追回赃款并电汇到我公司账户,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你公司取得的该项得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