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权力、证照在领取时一次性贴花(纳税),还是以后年度每年对此凭证都要贴花?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因此,对权力、证照在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以后年度不再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