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经股东协商要注销。账面库存商品已全部销售,期末库存商品为零。但增值税留抵税额有余额,这部分留抵税额能否向国税局申请退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