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营范围为光伏电站设计、建设的企业是否享受财税〔2013〕66号文件政策?如:光伏逆变器、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光伏电站施工企业等。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范围为光伏电站设计、建设及光伏电力产品制造销售的企业不适用以上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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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个例题第四问是问预计利润的留存增加额?意思不是说增加了多少吗?,为什么不是40000*30%*10%*40%=480?
老师,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是同一个概念吗?如果不是,那减值该怎么计算呢?
例题5-3,乙公司用无形资产投资,应该要缴纳增值税吧?
老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时候 什么情况需要考虑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及 如何判断应该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