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因亏损清算,用全部资产偿还债务后,还有部分负债无法偿还,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时,该部分负债是否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其依据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2.第2行“负债清偿损益”:填报纳税人全部负债按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后确认的负债清偿所得或损失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计算填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清算时,对于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应作为负债清偿收益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