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购买的建筑机械(挖掘机)使用后出售能否享受其他个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政策?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建筑机械(挖掘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