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经营包括生产销售部分艺术陶瓷,主要是由国家级大师手工完成,实际上卖的是一个设计创意,售价颇高,但其售价组成是创意设计占权重很大,而且大师薪酬占很大比重,但我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以制造业为主,是按照17%税率计税,造成税负奇高。可否注册一个公司以文化创意为主去运作,可以将大师作品的艺术瓷部分适用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所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因此,贵公司销售国家级大师制作的艺术陶瓷,不属于提供文化创意服务。应按销售货物行为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