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与政府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缴纳了1000万元的出让金,未办理使用证,一年后又被以1000万元收回,企业何时确认无形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规定,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若不是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以及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二个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