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把1000万元资金借给企业,20%的利率,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各自多少?个人所得税是我们企业代扣代缴,还是个人直接缴纳?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法规,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应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对扣缴义务人进行处罚,并责令扣缴义务人限期补扣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