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筹建期间,每天请人给员工买菜做饭,这些费用支出都没有发票,这些费用能直接进入开办费在税前列支?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筹建期还是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外购菜品等未取得合法凭证均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