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旅游业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比如说收入为10000元,企业所得税应缴纳是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式,第二种方式直接确定应纳税额,*9种方式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行业制定应税所得率,从而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