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收取利息是记入财务费用,还是记入其他业务收入?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一)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非金融企业提供资金给他人并收取使用费,属于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实现的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