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在美国与当地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是否需要代扣美国公司的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不存在扣缴义务人的概念,因此你公司不是该技术合同美方应纳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不需要代扣代缴该项技术合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