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培训中心教室被外单位租赁用以培训,现支付给我公司租赁费1000元,我公司应该以什么名目开具什么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第(六)款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出租培训中心教室,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租赁业”应税项目,应当开具营业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