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企业销售无产权的地下人防车位,是按销售不动产还是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九条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一)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如为转让该车位的永久使用权,则视同销售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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