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大丰市某铸造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属私营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大丰市大中镇,经营范围模具、铸造机械配件制造销售,主要固定资产设备:加工中心,数控铣,主要原材料为铸件、铁板,主要产品为模具,原材料和产品的适用税率均为17%,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管理。
该公司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246.9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194.9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52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0,应纳增值税56.80万元,税负4.55%,2010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696.8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65.82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1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0,应纳增值税29.80万元,税负4.27%,累计税负4.45%.
案头分析
根据大丰市国税局对产废企业专项评估工作要求,评估人员运用《纳税评估管理系统》中设置的部分指标,对该公司2009年和2010年1-6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和财务报表进行了分析,发现该公司相关涉税指标异常,遂将其列为纳税评估对象。
1、该公司财务报表中其他业务利润为0,营业外收入为0,说明该公司账面没有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根据本市铸件模具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模型,按投入产出率计算,理论产废率2.2%,增值税行业税负为5%.该厂产废率为0,增值税税负为4.55%,均低于预警下限。评估人员把这一指标作为预警值,判断企业是否少申报税款现象。
2、应收账款低于上年同期,2009年初393万元,年末308万元,2010年6月底223万元,2009年应收账款变动率为-21.62%,2010年应收账款变动率为-27.59%,已超过预警下限,是否有隐瞒收入现象。
3、该公司2009年增值税税负为4.55%,2010年6月为4.27%,低于行业平均税负,已超过预警下限,可能有隐匿销售少申报税款问题;
4、其他应付款2009年初余额166.20万元,年末余额159.32万元,2010年6月81.28万元,2009年变动率为-4.31%,2010年为-48.98%,变动率小于10%,已超过预警下限,可能有收入挂往来隐瞒下脚收入现象。
举证约谈
鉴于上述疑点,评估人员决定对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评估人员制定并向纳税人送达了《纳税评估税务约谈通知书》,在约谈中,该公司对存在的疑点问题进行了如下解释。
1、评估人员对生产的产品是否有下脚问题,企业人员解释:企业经营管理严格,耗用材料精打细算,工艺流程技术要求高,均是精密度较高的先进固定资产设备,生产过程中几乎没有废料下脚。因此,没有隐瞒下脚收入的现象。
2、应收账款下降,主要是2008年遇到国际金融危机,本企业收到严重影响,销售货款不能及时回笼,应收账款金额大,2009年开始好转,赊账现象少了。因此,应收账款减少,因此我公司没有隐瞒收入的现象。
3、增值税税负低于全市行业平均税负,由于我公司的订单是2008年订的,当时订单刚订不久,就遇到国际金融危机,材料价格上涨较快,产品价格未涨,违约又要缴纳违约金,处于进退两难局面,只好亏本生产也要履行合同。
4、其他应付款下降,该账户款项有部分是因资金周转困难,临时向个人借款,也是因为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货款回笼好转,借款归还了部分。因此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变动大,我厂没有隐瞒下脚收入的现象。
实地核查
经过约谈环节,除第2、3、4点外,企业未能将疑点消除,评估人员决定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核查。评估人员根据案头分析的疑点,重点审核是否有隐瞒下脚收入问题。经审核,该公司账面耗铁板、铸件3776.58吨,金额1619.20万元,理论产废83.08吨,实际账面产废0吨,也就是说,评估人员在财务账上未发现有销售下脚收入的痕迹。评估人员决定深入企业车间,实地勘察和现场观摩。评估人员看到的产品工艺流程为,购进的铸件、铁板为半成品,经过切割,产生少许铁屑,再经过数控铣加工,这一环节评估人员发看见数控铣在工作时,有脚屑从模子上掉下来,产生下脚铁屑,再经过抛光打磨,形成成品模具,这一过程也有少许下脚铁屑。在事实面前,企业人员不得不承认,该公司存在隐瞒下脚收入现象。
对此,评估人员对企业人员进行了纳税辅导,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铁屑属于货物销售范畴,因此,出售铁屑应缴纳增值税。企业人员解释说,是因为不懂税收政策,不知道下脚要作收入申报纳税,以为下脚又不是产品,都是卖给个体户,又不需要开具发票,就不用上账,也不用纳税。听了税务人员的纳税辅导,才了解税法规定,并主动将近几年出售铁屑收入记入“小金库”的小本本,提供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经过统计,共出售铁屑77.42吨,平均单价3600元(含税),收入计23.82万元,应纳增值税40501元。
评估处理
经企业自查,该公司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企业补缴税款后,铁屑收入占投入材料2.05%,与行业产废率2.2%差0.15%,变动率为6.81%,小于10%,属正常预警值下限。增值税税负由4.45%上升到4.62%,上涨0.17%,与行业税负5%差0.38%变动率为7.6%,小于10%,属于正常预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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