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运行已3个多月,重庆市地税局切实加强管理,有效监控税源,构建专业化管理格局,做好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工作。
今年1月28日,重庆市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重庆市地税局积极进行征收系统纳税申报和开票模块的软件开发,确定征管流程、征管人员、征收方式,多管齐下进行税源监控。对新购应税住房,按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契税窗口办理房屋交易契税时,一并缴纳当年的房产税,提高了征收效率,避免了纳税人再次申报的麻烦。对于存量独栋商品住宅,该局待国土、房管部门传递相关信息后,制作纳税通知单,以上门或邮寄方式送达纳税人,通过短信、网站告知等方式通知纳税人在今年10月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同时,对存量应税住房集中的楼盘、小区实行上门征税服务。存量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契税时一并征收转让方和承受方各自应缴纳的房产税。对于在重庆市无户籍、无工作、无企业的外地人员购买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的,通过国土房管部门查实其购住套数等情况,确定应税对象,从而有效地进行税源监控。该局以契税为控管把手,通过契税计税价格的核定管理,锁定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9941元以上的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外地人员新购普通住房,确定应税对象的计税依据、税率、免税面积,进行房产税税款征收。
重庆市地税局还通过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在评税系统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建立了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并将该系统应用于房产税征管,今年内将在主城区12个征收单位全面上线推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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