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近日登出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扩大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方法,解决物流业当前“同业不同税”问题,为物流业税收“减负”。
事实上,营业税税率不同一直为业界所诟病。由于物流业横跨运输业与服务业,所以现行营业税税率是运输类3%,服务类5%.但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环节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透露,未来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有望统一按3%征收。
《意见》提到,将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据悉,从2005年开始,国家发改委联合国税总局进行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目前已有593家企业取得试点资格。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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