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税务总局组织对出口退税系统应用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的相关功能进行了修订(国税办发[2011]83号),并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试运行的基础上形成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20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9.0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0版、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V3.0版。
总局提到,本次功能升级主要是完善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应用下载海关报关单数据的相关功能,其中: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增加了电子口岸电子数据接收应用系统升级时间点设置功能,相应调整了海关报关单长度,审核疑点、审核流程、单证审核、日常检查和资源整合等相关内容,并对部分后台子程序进行了优化。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中分别增加调整了电子口岸电子数据下载读入与处理、报关单18位编码电子数据应用、税务机关代码扩充等内容,并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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