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宁波市北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紧固件、五金等,主要产品是红打紧固件(螺丝、螺帽),企业固定资产规模770万元。
2010年累计申报销售2554.2万元,其中应税销售收入727.4万元,免抵退销售收入1826.8万元,模拟增值税税负率2.75%,实际缴纳增值税税负率2%,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54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371.3万元,毛利率为6.84%;2010年存货余额1116万元。
2011年8月,宁波市北仑(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通过税收综合预警分析监控平台系统,发现该公司“销售收入变动率与增值税额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与应纳增值税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2010年下脚料申报为0元;企业进项税额变动率、生产成本变动率、产成品变动率等纵向指标差异大(分别为-60.73%、275.63%、60.87%),需要关注点多,决定对其实施专业纳税评估。
案头分析
纳税评估人员通过“网上税务局”数据采集渠道,从企业采集到物耗、能耗等信息数据资料。经过初步分析,该企业模拟增值税税负率低于同行业水平,单位产品耗电量低于同行业水平,且企业期末存货余额大,可能存在滞后销售或者少申报、未申报销售收入情况。
评估人员充分运用已经建立的纳税评估模型指标,进一步找出企业差距。
1)单位耗电产出量分析法。
模型参数:单位耗电产品量下限警戒指标2.1kg/度
经过核对,企业2010年生产耗电1395602度,产品入库2763293kg,单位耗电产出量1.98kg/度。账面产成品单位成本为8.29元/kg,销售利润率6.85%
理论完工产品重量=生产耗电总量×单位耗电产品量=生产耗电1395602度×行业单位耗电产品量下限警戒指标2.1kg/度=2855164.2kg
完工产品数量差异值=账面完工产品入库重量-理论完工产品重量=2763293kg-2855164.2kg=-91871.2kg
产品销售收入差异值=完工产品数量差异值×企业完工产品单位成本÷(1-销售利润率)=91871.2kg×单位成本8.29元/kg÷(1-销售利润率6.85%)=817808元。
单位耗电产出量异常,产生疑点一。
2)投入产出率分析法
模型参数:投入产出率下限警戒指标93%
分析:企业2010年生产耗用原材料2881432kg,产品入库2763293kg,投入产出率95.9%.比模型指标96%低0.1%,高于下限警戒指标2.9%,属于正常范围。但是废料销售申报为0元,(根据行业模型及行业规律,废料销售价格一般是原材料购入价格的1/3)。按照企业投入产出率应产生下脚废料:
产废数量=投入原材料数量×(1-投入产出率)=2881432kg×(1-95.9%)=118138kg
产废收入=产废数量×企业原材料购入平均价格×1/3=118138kg×6.06元/kg×1/3=238640元
未申报废品销售收入,产生疑点二。
3)主营业务毛利率指标分析法
模型参数: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限警戒指标10%
分析:企业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2545.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371.3万元,进入成本免抵退不予抵扣增值税税额119.2万元,毛利率为11.5%;比模型指标12%低0.5%,高于下限警戒指标1.5%,属于正常范围。
4)增值税税负率指标分析法
模型参数:增值税税负率下限警戒指标3.2%
分析:企业2010年应税销售收入727.4万元,免抵退销售收入1826.8万元,模拟增值税税负率2.75%,实际缴纳增值税税负率2%,;低于模型指标下限警戒指标3.2%.
税负率差异额=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行业税负率指标下限值=2.75%-3.2%=-0.45%
税负率差异,产生疑点三。
举证约谈
针对上述分析的疑点情况,评估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约谈辅导通知书》,与企业的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辅导,该公司财务人员携带相关举证资料进行税务约谈辅导确认。
该公司解释:增值税税负率低于同行业正常水平,主要是产品本身所决定,该公司产品大都较简单,有些螺杆长达好几米,只要切割后两头简单地滚丝就可以了,同时产品又全部用于出口,本身产生的附加值低。同时也承认,发出产品未及时开具发票也是原因之一。
该公司2010年耗用原材料2881432kg,应该产废118138kg.企业解释已销售68.7吨,销售价格1800元/吨,金额123660元,尚未记账。还有49.4吨未销售。评估认为,企业这项解释较合理,基本符合模型参数。
经自查该公司2010年12月发出商品343216.27元,未及时开票。通过回归分析,该公司提高增值税税负率0.3%,仍低于模型指标下限警戒指标3.2%.对企业“单位耗电产出量”指标存在的疑点未作说明,企业期末库存大等疑点仍旧存在。
评估人员综合分析认为:企业“单位耗电产出值”指标低于正常水平,而投入产出率和销售利润率均符合行业要求,税负率虽低于行业水平,但是差距不大,疑企业存在“两头在外”即账外账情况。于是责令企业重新自查,同时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实地核实
评估人员针对企业期末存货大,可能存在滞后销售或者少申报销售收入情况以及可能存在“两头在外”的疑点作为重点,进行实地调查。首先,从企业仓库记载入手,来核对企业财务账册。发现有部分外贸产品受国际市场影响造成推迟发货,导致企业存货增加。但也有部分型号产品进出,没有在企业财务账簿中反映。在企业的生产车间也发现了该部分型号产品的存在。从而解开了企业单位耗电指标高于模型指标值的疑问。于是评估人员及时与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责令其说明原因。企业财务人员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企业确实存在“两头在外”即账外账情况。主要是有部分内销的紧固件销往市场,不需要开票,且该部分销售占企业全部销售比例较小,认为漏报销售后被发现的可能性较小。
经过企业重新自查,又申报2010年未开票销售435200元,也申报了2011年1-7月未开票销售231800元。
评估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主动补缴2010年增值税15.3万元,补缴2011年增值税3.9万元。评估后,通过数据的回归分析,企业的各项财务数据接近了税收管理模型指标,疑点消除。由于该企业所得税属地税管辖,有关情况已向地税部门通报。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