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规定在网络上开店经营的自然人也必须进行实名认证,而大卖家甚至还需办理工商执照并交税。此举被认为是网店征税的前兆。
2011年6月,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等。这条消息被卖家一度认为是网店征税的现实版。
2011年9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杭州举行的阿里巴巴全球网商大会上表示,网商要时刻做好国家对网店收税的准备。此言被业内认为是网店征税的风向标。
2012年4月,一则“淘宝商城开始高额征税了”的帖子被微博网友大量转发,称今年开始,天猫商城卖家不仅要开始缴纳17%增值税,而且还要补齐公司开业到现在的所有未交税的税款,比例达3%,还要加上滞纳金。而且,国税还要把以前的营业额都合并到今年,开始征收企业所得税25%.
随后,河北省国税局、合肥市国税局等部门先后出来澄清,上述帖子内容是没有根据的猜测,目前,网店征税尚无试点省市。
三年内四喊“狼来了”,网友感叹:原来所谓的“天猫商城征税”仍只是个传说,又是一场虚惊。
“淘宝商城开始高额征税” 传闻始末
2012年3月21日,“老高官方微博”曾发布微博称:今日张家港国税局约见了38家淘宝商城店,要求补税。有一家公司去年销售额过千万的,要求补税。如果按小规模5%的核算方法,需要补六七十万税,如果按一般纳税人核算估计要交税200万左右,请大家及时处理自己公司的税务问题。
4月12日上午,派代网官方微博发布“淘宝商城交完补税后,我们该何去何从?”的微博,称,“今年开始,天猫将对商家进行高额征税17%,而且还要补齐公司开业到现在的所有未交税的税款,比例达3%,还要加上滞纳金。而且,国税还要把以前的营业额都合并到今年,开始征收企业所得税25%.”消息一曝光,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养肥了再杀,这是税务局一贯的手法,搞商业的都要有这个觉悟。不过没有附加0.5倍到5倍的罚款说明没有杀鸡取卵。”
也有人认为:“明明是靠淘宝偷税漏税的实体公司,还非要装悲情,纳税体制是*4的优胜劣汰机制,那种靠微利和盘剥人力存活的企业,倒闭的越多,世道越好。”
网店征税被网络热议后,牵涉其中的河北省国税局迅速出面澄清,河北省国税局办公室专门给媒体发公函称,“据核实,河北省国税系统无报道所称情况,此报道有误。”之后,
合肥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也回应:目前,合肥市税务部门仅仅向兼营实体店和网店的卖家按律征税。上海税务咨询服务热线也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针对个人网店征税相关征税信息的文件。
对网店征税的讨论和争议暂时平息。
B2C交易额惊人 业内称征税是大趋势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以淘宝网为代表的B2C(即商家到客户)业务,成为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一大亮点。
据知名研究咨询机构IDC(国际数据公司)统计,2011年中国网民在线购物交易额达到7849.3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66%,远远超过同期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11.6%.截至2011年底,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已突破15万家。其中,接入淘宝开发平台的服务商,截止到2011年9月已超过42000家,是2010年同期的11倍多。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其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收入为410亿元,带动了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业550亿元收入,以及240亿元的电子商务衍生服务收入,支撑了3万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预计到2015年,电子商务服务业营收将突破1万亿元,支撑超过13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中国将拥有世界上规模*5、最为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
而据阿里研究中心与IDC在2012年3月4日共同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2010至2015年电子商务市场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46.1%,远高于全球市场同期的11.7%.该报告表明,中国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服务业随着互联网用户和网购用户规模的扩张,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成为中国信息经济的中坚力量。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2011年,天猫(原称“淘宝商城”)交易额达到了1000亿的规模。
B2C市场如此红火的,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对网店征税,应该是大势所趋,而且会逐渐走向规范。而且他们均表示,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上购物越来越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阿里巴巴、淘宝已经拥有广大的客户群体,成为实体店竞争的强劲对手,对这些网店征税有利于公平竞争。因为网店运营成本低,没有店铺租金,也没有税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那些开实体店铺的商家会形成冲击。随着网购规模的扩大,实体店铺商家面临着经营危机。如果这些实体店铺倒闭或经营不善,会减少国家税收,减少就业,影响物业租用,进而影响到GDP.因此,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对网店征税是应该的。
对网店征税政策有依据 征管难操作
经常网购的人都知道,网店大致来说分为两类:一类是当当网、京东网、唯品会等。此类网店实际上是以实体店为依托的,有全套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然,其纳税和监管也相对容易。另一类是在淘宝网之类的平台上经营的小店铺。此类店铺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就是媒体提到的天猫(即淘宝商城)之类的,经营品牌产品的厂家,这类网店一般来说都会有实体店,网上销售只是其一种销售渠道而已。另一种就是个人的淘宝店。此类网店规模不同、经营主体各异,产品的支付类型也五花八门,因此也颇受关注。而事实上,多数人担心网店会因征税而失去价格优势,也是指这部分商家。因为前面所述有实体店的商家,其网店产品并没有比实体店便宜多少,反倒是这类淘宝小店,因为价格便宜,比较受消费者的青睐。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对网店征税,确实是一个难题。但记者查阅资料和咨询相关专家后得知,对网店征税也不是无法可依,《税收征管法》里都有适用的条文。比如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也要缴纳3%的增值税;如果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应该开具税务发票并依法缴纳相应的税目。除了软件程序等的网上电子支付交易外,其他的货物交易行为并不难查实。关键是要先梳理清楚网店经营的类型,然后再参照目前对经营实体的征管方法进行管理。
而记者也注意到,在今年4月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陈忠明等到广东电台“民声热线”,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时明确表示,对网店的征税,应该与实体店销售的征税是一样的。就是不管企业销售经营业务是采用开店的方式还是网上销售的方式,所发生的销售收入都要按规定、按期向税务局申报缴税。
但陈忠明也承认,目前情形下,税务机关对实体店税收管理工作比较到位,但对有些规模比较小的网店,特别是个人开的一些网店,可能存在没有及时向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等手续的情形。而且,对网店漏征漏管、由哪些人开等情况的调查也要比实体店难。
据悉,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该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进入“实名制”时代。也被媒体认为是目前为止,对网店征税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之一。
不过,有电子商务专家表示,尽管一些网络交易平台推行实名制,但卖家的个人信息依然不对称。像淘宝网自开办以来就实行网店实名制,卖家登记后再无法更改信息,淘宝网也没有后期更新的措施。也就是说,网店真正的经营者与通过实名认证的人有可能不是同一人。因此,短期之内,税务部门即使要对网店征税,难度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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