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鼓励优势企业扎根,海口市日前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入驻海口的总部企业实施包括办公用地用房扶持、新入驻企业奖励、税收突出贡献奖励、财税扶持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扶持等一系列鼓励措施。
按照激励原则,总部企业上缴海口市的税费越多,海口市政府对其奖励或补贴的支持力度越大,鼓励总部企业为海口市市级财政多做贡献,实现企业和政府双赢。新入驻海口市的总部企业,以其纳税市级留成部分,前3年给予60%资金支持,后2年给予30%资金支持;同时,对税收市级留成连续3年环比增幅超过30%的总部企业,按照累计增幅金额的30%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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