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吉林省国税局先后对两户境外企业间接转让我国企业股权分别征收所得税7267万元和23500万元,税款合计达到30767万元,这是吉林省国税局近年来成功查处的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首起案例。
2011年3月,吉林省通化市国税局在分析税收收入时,发现当月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异常。主要原因是梅河药业公司(以下简称梅河药业)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多万元,但该企业并不是重点税源监控企业,这户企业的名称也很陌生。而去年同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只有30多万元,并且于2011年1月刚变更名称。企业是单纯的更名,还是发生了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涉及税收问题?通化市国税局对此予以密切关注,并通知梅河口市局进一步调查有关情况。2012年3月,梅河口市国税局对通化海外间接股权转让所得追缴企业所得税7267万元。同时,香港药业完成了对梅河药业2011年业绩审计工作,以上限24亿元间接收购梅河药业,股权交易完成。随着最后一笔税款成功划入国库,30767万元税款终于找到了应有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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