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今年扩大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的有关预算管理事宜,自试点地区扩大试点实施之日起施行。
在“营改增”的收入划分方面,通知规定,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改征增值税收入不计入中央对试点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基数。因“营改增”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通知同时明确了“营改增”的科目修订问题、“营改增”的收入缴库、退库问题和其他事宜。
版权声明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