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境内外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PE)投资入股保险公司,不过,在单个保险公司中,单个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规出台,是保监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保险企业,促进保险公司资本多元化和股权多样化的重要举措。《通知》仅适用于中资保险机构,即外资股东出资或持股比例不足25%的保险机构。具体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通知》规定,在单个保险公司中,单个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5%.同时,考虑到股权投资企业的财务投资特性,《通知》还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9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
目前,国内股权投资企业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自2007年6月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开始施行后,有限合伙制已经成为目前国内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机构的最主要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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