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调研组深入乌海市国税局开展工作调研
  9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王平带领纳税服务处、办公室相关人员一行3人深入乌海市国税局,就《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开展情况进行工作调研。市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凤英,纳税服务科、办公室负责人,各区国税局、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副局长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乌海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凤英就我局贯彻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纳税服务科科长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说明。各区国税局、各直属机构就目前贯彻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情况进行了汇报,提出了在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听取完各单位的汇报后,王平副处长对我局迅速开展《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服规范》从全国层面统一了县级税务机关的基本服务标准,设定了纳税服务基准水平,从而使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纳税人能够享受到在制度保障下的基本一致的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大事,对于税务机关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因此要做好培训工作,除市局的培训外,要采取以会代训、分级分类培训等多种方式完成对本单位相关人员及对纳税人的培训,各地可以同时倡导广大税务干部在培训和工作之余自学《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加强自主学习和研究。同时,要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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