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太原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月申报缴纳税费5917万元,内容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自2013年8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西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太原市国税局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截至9月17日,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0066户,其中:交通运输业1245户,部分现代服务业8821户。9月份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9个月,共申报缴纳税费5917万元,其中:增值税559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327万元。“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将为全市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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