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聚焦热点反“四风”,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制度规定为导向反“四风”,在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取得了显着成效。
 
  “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先后制定下发《局机关下基层调研检查实施定点住宿有关事项办法》、《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和《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力控制差旅、会议、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支出,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截至4月底,市局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3.85%,全市国税系统下降25.06%。其中,接待费分别同比下降52.11%和30.83%。
 
  公务用车管理卓有成效。
       按照上级公车治理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继制定下发《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用车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实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特别规定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回单位封存停驶规定,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和非公活动禁止使用公车。不断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2014年以来,全市国税局系统共处置报废公务用车5台、处置拍卖公务用车13台,前4个月市局机关车辆购置运行费同比下降41.7%,全系统同比下降20.29%。
 
  超标准面积办公用房全部及时腾退。
  严格按照要求,对全市国税系统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并逐一登记,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对超面积配置办公用房的,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清理并腾退的具体办法,使人均使用面积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国税局机关先后腾退办公用房4500平米,占原使用面积的50%。同时,建立和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监督办公用房情况,持续巩固清理工作成效。并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制度,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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