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国税局前八个月减免税收2.1亿元,内容如下:
 
  截至2014年8月底,乌兰察布市国税局累计减免税收为21055万元。其中,增值税3760万元,企业所得税16926万元,车辆购置税为369万元。按减免性质划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538万元,残疾人就业减免1420万元,其他类减免19097万元。
 
  乌兰察布市国税局虽然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较大的组织收入压力,但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力度不减、目标不变。通过积极宣传、认真辅导、严格审核审批等,准确执行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做到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应抵尽抵,充分发挥税收在“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5限度地释放税收支持经济发展效应。
 
  一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对减免税政策上报程序、审批程序、审批步骤、办理时限等通过网站、办税大厅公告栏、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让纳税人了解减免税政策、熟悉减免税内容。同时,利用深入企业走访、召开各种类型的纳税人座谈会和培训、涉税调查检查、税法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税辅导,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
 
  二是加强减免税审核审批管理。
  严格贯彻减免税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事前调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加强事中资格认定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既不以增加税收收入为由对落实优惠政策打折扣,又防止乱开口子随意减免,确保减免税政策准确执行到位。
 
  三是加强日常后续管理。
       做到减免税资料、台账专人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减免税档案持续完善。在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申请实行“一窗通办”方式受理,在坚持规范办事程序的前提下,简化调查、审核、上报、审批手续,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实现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统一。
 
  四是加强跟踪问效。
  将税收优惠减免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对优惠受理、审核、审批等节点的考核。同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大监督力度,对存在税收优惠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等行为,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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