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运行一年来,辽宁省普兰店市3830户“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4000万元红利。大连市博鸿物流有限公司的张总说:“‘营改增’运行11个月,我公司节税110万元。现在经济不太景气,运费下降,但是有了‘营改增’的红利,我公司又添了4台车,用于进一步拓展业务,我们要借‘营改增’的东风把企业做大做强。”
  从去年8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普兰店市的“营改增”企业由于实行增收率和一般纳税人税负降低的双重影响,获得节税红利987万元。其中,一般纳税人税负低减税265万元,征收率及价内税与价外税等影响减税722万元。11个月来,普兰店地区“营改增”企业整体税负2.8%,低于增值税增收率0.2个百分点。
  一般纳税人减负效果明显。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为2.7%,低于增值税增收率0.3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业税负3.2%,高于增值税增收率0.2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税负1.2%,低于增值税增收率1.8个百分点,低于营业税税率3.8个百分点。
  现代服务业同营业税税负相比普遍下降。11个月来,申报的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为百万元以上的行业中,除文化创意服务税负为6%外,其他各行业税负较低。其中,研发和技术服务税负为2.4%,物流辅助服务业为1.8%,鉴证咨询服务业为0.4%。
  物流辅助服务业对现代服务业税负拉动较大。物流辅助服务业申报的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为4002万元,占现代服务业总额6494万元的61.6%。物流辅助服务业税负为1.8%,对整体税负拉动较大。
  由于税负偏低,现代服务业税额减收显着。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测算,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应缴营业税344万元,同比减收265万元。“营改增”运行11个月来,普兰店地区现代服务业简易办法征税1001万元,按同口径计算,同比减收717万元。
  减收原因主要是税负相差2.1个百分点。因简易征税办法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营业税税率为5%,相比低2个百分点;且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同口径计算税负相差2.1个百分点。
  减征幅度大,主要是普兰店地区“营改增”现代服务业占大头。目前主要有两大部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运行11个月来,交通运输业实现税收741万元;现代服务业实现税收1080万元,占比达到59.5%。在现代服务业中,鉴证咨询服务业实现304万元,占现代服务业的28.2%;研发和技术服务实现291万元,占现代服务业的26.9%;物流辅助服务业276万元,占现代服务业的25.6%;文化创意服务181万元,占现代服务业的16.8%。
  据统计,从去年8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普兰店地区企业接受“营改增”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719万元,同比增加3000万元。“营改增”下游企业将3000万元红利揣入腰包。
  这红利主要来自三大块:一是交通运输业,该行业使“营改增”下游企业获得红利1646万元;二是代扣代缴,该业务使普兰店市国税局所辖企业获得红利785万元;三是其他“营改增”行业使普兰店市国税局所辖企业获得红利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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