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谷县国税局专题研究个体税收全局化管理问题,强调由分管领导负总责、个体管理分局具体抓落实,并提出管理措施。
 
  加强发票使用管控,重点对目前未达起征点,但连续2个月月均开具发票金额在15000元以上税户实施重测再调;有针对性地对品牌店、汽车修理、建材大户、各超市进行再测算、再调整;严格甄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将以免税项目为主营的税户改为上门申报,并做好相关减免税备案手续;对以贷款为目的,经营地在交通不便的村、社、组,经营规模远远达不到起征点的税户实行机外管理,定期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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