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个人申报阶段:申报人需在2026年6月25日前,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完成线上注册与申报,并按要求上传所有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与逐级报送:完成个人申报后,所在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需在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审核与逐级报送工作。
评审与公示:最终的评审工作及结果公示将在2026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如论文、奖项)及继续教育审验卡的截止时间,均以当年的申报截止时间为准,请务必提前准备。
二、申报内蒙古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高级会计师评审采用“考评结合”模式,在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后,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和材料要求。
(一)硬性条件:学历与资历要求
学历与工作年限:申报人需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考试要求:必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级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
职业道德与继续教育:需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并按要求完成近年的继续教育。
(二)核心材料:你需提交的评审文件
基础证件类: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聘书或聘用合同、工作年限证明。
业绩成果类:
任现职以来,能够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的工作业绩材料,如主持或参与的重大项目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内控建设方案等,需附单位盖章及证明。
学术成果类:
一般要求提供2篇以上在公开发行出版物上发表的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3000字)。
或公开出版发行的会计专业书籍(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会计相关课题并结项的报告。
其他材料:
继续教育审验卡、单位公示证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
提示:所有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前建议仔细阅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