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以下是关于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
一、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学分要求
高级会计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这些学分需在当年度内完成,不得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时间要求
高级会计师需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近5年的继续教育证明,例如宁夏要求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近5年(2019-2023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
三、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条件。部分地区还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将无法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此外,继续教育的形式多样,包括面授培训、自主学习等。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中继续教育的要求明确且具体。考生需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部分地区要求提供近5年的继续教育证明。建议考生提前规划,确保满足所有继续教育要求,以便顺利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